關于開展“清廉單位”創(chuàng)建活動的實施方案
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(tài)和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良好環(huán)境,根據中央和省、市關于清廉建設的相關部署,結合本單位實際,現就開展“清廉單位”創(chuàng)建活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,堅持黨要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,以“政治清明、干部清正、作風清廉、文化清朗”為目標,通過開展“清廉單位”創(chuàng)建活動,推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(fā)展,為高質量發(fā)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。
創(chuàng)建活動要堅持問題導向、目標導向、效果導向,注重與業(yè)務工作深度融合,確保清廉建設覆蓋全體黨員干部和職工,形成崇廉尚潔、擔當作為的濃厚氛圍。
二、主要任務
(一)強化政治引領,夯實清廉根基
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,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,增強“四個意識”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。嚴格落實“第一議題”制度,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黨委(黨組)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,定期開展廉政專題學習。嚴肅黨內政治生活,嚴格執(zhí)行民主集中制,落實“三重一大”決策制度,確保權力規(guī)范運行。
(二)深化作風建設,筑牢清廉防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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